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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 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6-09-05     (点击: )

为顺利推进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我校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日语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推荐原则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要求,被推荐的学生为天津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7届毕业生,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时免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也可向招生单位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推荐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不存在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3.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4.毕业学年前三个学年必修课(通识必修课和专业课)加权平均分专业排名前30%以内,且已修读的必修课无补考和重修记录(不包括“世界跨文化交流”通识平台课)。

5.日语能力N2考试通过或日语专四良好及以上。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生遴选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后,根据推免生名额依次推荐。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加分成绩组成。学业成绩指前三个学年必修课(通识必修课和专业课)的加权平均成绩。加权平均成绩=∑(课程学分数*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数。

、加分规定

符合以下情况者,可获得相应加分,但各项内只计算最高分,不予以累加:

1)日语能力考试N1获得144分及以上(二年级135分及以上、一年级通过)者或日语专四优秀者加1分;

2)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前三名参加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内赛事限全国赛或本专业领域社会公认的全国较高水平的比赛获得全国性大赛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获得省部级大赛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同一主办单位及同一类型的竞赛只统计最高级别的一次。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赛事范围参照《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生综合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津外大校〔2023〕53号);

3)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以学校科研处认定的E类及以上核心期刊为准)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者加3分。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认定范围。其中论文等成果需经过学院查重并认定,查重率不得高于30%

4)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类)、天津市十佳大学生、天津市王克昌特等奖学金加1分;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天津市优秀学生、天津市优秀学生干部、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加0.5分。

5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役参加援疆支教、由学校组织的国家级志愿服务加0.5分。

6)由学校组织申报,并获得学校推荐赴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0.5分。

7)以上(1)(2)(3)(4)5)(6里涉及加分项目累计超过5分者按照5分计算。

、选拔程序

1)9月4—11日,进行推免工作动员,向应届本科毕业生传达相关文件,公布推荐名额和推荐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学生报名填报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情况的学生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完成学院推荐并将拟推荐学生在校三年的学业成绩、两年综合测评成绩、科研成果、获奖奖项等在本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2)9月11经学院遴选审核小组审议确定推荐学生名单,组织被推荐学生按照推荐材料提交说明,统一提交材料。

3)凡是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均应按我校推免生条件,参加院、校两级推免生资格选拔。

、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及一切解释权日语学院办公室。      




日语学院

2026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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