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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2020-09-15     (点击: )

一、初评名额

依照学校分配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本年度日语学院201*级可推荐**人,其中一等奖*人,二等奖*人,三等奖**人; 201*级可推荐**人参加学校评审,其中一等奖*人,二等奖*人,三等奖**人;201*级推免生*人自动获得一等奖学金,其他可推荐**人参加学校评审,其中一等奖*人,二等奖*人,三等奖**人。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

2.申报学业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2017年9月以后入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并且具有我国国籍。

3.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学术表现突出,恪守学术规范,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丰富,发展潜力大。

4.具有国际视野和良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积极参与各项国际交流活动。

5.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承担校内外社会工作;身心健康,心态良好,意志坚强,人格健全。

6.须按时修完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全部课程并修满学分,各门课程成绩合格。

7.同等或相似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家庭贫困学生优先,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专业竞赛获市级以上奖项者优先。

8.同年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参评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9.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二、三年级的学生上学年专业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2)科研成果、科研项目、思想品德、社会活动思想中至少有两项成绩。

10.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无故未注册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者;

(3)考试课程不合格或考试作弊者;

(4)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

(5)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6)因个人原因休学延期者。

三、初评原则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报名,日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综合评定获奖等级。

(一)一年级研究生的奖学金等级根据其思想品德表现、研究生招生考试入学成绩评定。1.思想品德表现得分占参评总成绩的10%,由学院团委组织审核、赋分。学院可结合学生入学政审情况及入学后的思想品德表现赋分。2.入学录取成绩占参评总成绩的90%。原则上,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二)二三年级研究生,按照科学研究(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和社会活动,分别以60%、30%、10%的比例计算分数。其中社会活动和思想品德由学院团委组织审核赋分,赋分标准参照《日语学院研究生思想品德、社会活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科学研究、学习成绩由学院审核赋分,科学研究计分按以下标准执行。

1.科研项目方面

级别

作者排名顺序

作者得分(分/项)

备 注

省部级

1-3

50

若科研成果是合作项目,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如与其他教师合作,该研究生获得其相应排名得分。导师证明参加的部分只计入最高项,不累加。

4-6

25

7-9

20

导师证明参加

10

市教委(局)级

1-3

20

4-6

10

7-9

8

导师证明参加

8

校 级

1-3

15

4-6

8

7-9

6

导师证明参加

6

2.科研成果方面

项 目

计 分

说 明

国家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80-100分/篇

1、合作成果根据作者先后顺序按(6:3:1或7:3)比例分配得分。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排名第四以后作者不能分享该论文得分。第一作者和评奖人单位应明确为天津外国语大学,否则不加分;

2、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

3、所有成果加分均应有书籍原件证实,否则不得加分;参编、翻译著作文字在2万字以下的,不加分;

4、会议宣读论文必须有录入该文的大会议程和论文集(论文集光盘);收入论文集的必须有论文集(论文集光盘),否则不予加分。同一论文在不同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录,计最高分,不累加;

5、国家权威期刊指本校科研处公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国家核心期刊包括具有日语方向相关博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的学报及《日语学习与研究》 杂志。此处所涉及的所有期刊来源数据库均以论文发表当年的最新版本为准,在新旧版本更替年份发表的论文,将依据新版本发布的具体时间进行划分和界定。另外,在国外、境外(港、澳、台)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级别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动态认定。其他所有国内发表的期刊论文按照以下四项基础指标赋分认定:(1)论文收录期刊与修读专业方向一致;(2)题目及内容与修读专业方向一致;(3)CNKI可检索;(4)论文字数3000字以上。四项指标中,满足一个条件,赋1分,两个条件,赋2分,三个条件,赋3分,满足四个条件,赋5分。

6.同一出版物同一期论文成果只计入1篇,不累加。

SCI、SSCI、ISTP、EI收录论文(源刊)

50-70分/篇

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20-40分/篇

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1-15分/篇

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译文(中译外)

25-30分/篇

统计源刊发表的译文(中译外)

5-10分/篇

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译文(外译中)

5-15分/篇

统计源刊发表的译文(外译中)

3-8分/篇

独自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以下同)

80-100分/部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

40-60分/部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5万至10万字

30-50分/部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2万至5万字

8-15分/部

编写工具书(主编)(含习题集)

5-10分/部

编写工具书(副主编)10万字以上

3-8分/部

参加编写工具书10万字以下

3分/部

独自出版本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

80-100分/部

参编本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10万字以上

40-60分/部

参编本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5万至10万字

20-40分/部

参编本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2万至5万字

10分/部

独自出版本专业省部级规划教材

40-60分/部

参编本专业省部级规划教材10万字以上

20-30分/部

参编本专业省部级规划教材5万至10万字

10-20分/部

参编本专业省部级规划教材2万至5万字

5-15分/部

独自出版学术译著(中译外)

70-90分/部

参译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中译外)

30-50分/部

参译学术著作达5万至10万字(中译外)

20-30分/部

参译学术著作达2万至5万字(中译外)

10-15分/部

独自出版学术译著(外译中)

60-80分/部

参译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外译中)

30-50分/部

参译学术著作达5万至10万字(外译中)

20-30分/部

参译学术著作达2万至5万字(中译外)

5-10分/部

独自出版其他译著(中译外)

30-50分/部

参译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中译外)

10-30分/部

参译学术著作达5万至10万字(中译外)

10-20分/部

参译学术著作达2万至5万字(中译外)

5-10分/部

独自出版其他译著(外译中)

20-40分/部

参译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外译中)

10-20分/部

参译学术著作达5万至10万字(外译中)

5-15分/部

参译学术著作达2万至5万字(外译中)

5分/部

SCI、SSCI、ISTP、EI收录的会议论文

20-30分/篇

收入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

5-15分/篇

在全国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宣读的论文(主旨宣读)

15-25分/篇

在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非主旨宣读)

5-15分/篇

在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小组宣读)

3分/篇

所有的科研成果需要提供原件,所有的项目参与等需要提供项目主持人的签字证明材料和相应的立项书或立项通知的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根据以上评分原则,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初评结果。

四、初评程序

1、日语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方案和细则,并进行公示。

2、日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照评审方案和评分原则,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

3、日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初评结果并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复审,备案。

五、奖学金的发放和监管

1、学校每年11月30日之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研究生奖学金实行学年考核的动态管理。上一年度各门课程成绩合格,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并通过考核者有资格获得下一学年度学业奖学金。

3、已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若出现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学业奖学金资格。

六、组织机构

1、依照《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相关规定,日语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初步评审工作。

2、日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具体构成如下:

主任:

委员:

日语学院

2020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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