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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规定(试行)
2015-05-16     (点击: )

日语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规定(试行)

一 总则

为加强对我院本科生实习期间的管理,使我院本科生实习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以此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实习环境,保证实践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 目的

1、通过接触实际、了解社会,使学生加深对本专业知识的理解。

2、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同时获得实际应用知识和技能,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3、了解社会和国情,直接与用人单位接轨,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学生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今后走向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院本科学生。

四 实施办法

1.实习组织与管理

实习属本科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故我院本科学生的实习管理实行学院统一管理。学生在确定实习单位后,需要向学院递交申请和单位的实习证明,由父母签订知情书、学院批准后,方可开始实习。

2.实习时间安排

本科生可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也可由学院推荐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应以不耽误学院教学课程为前提,如遇实习时间和教学相冲突,应以教学为主。

3、实习单位的选定

本科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应提前考察单位的资质和信誉度,在确定该单位为正规单位后,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学院推荐实习的,学院应根据本院专业及学生就业去向等特点,确定相应的实习基地或实习单位,予以推荐实习。同时对于招聘用人单位做好资质审核。

如有学生拟在津外实习,需要向学院递交申请和单位的实习证明,由父母签订知情书、学院批准后,方可开始实习。

五 毕业实习的基本要求

1学生不得以实习为由,影响正常的教学任务,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教学和团委老师协调,注意做好请销假环节。如因此引发相关问题,将依据本科生教学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 学生实习前,应向学院团委提交实习申请表,就实习起止时间、实习单位等相关内容进行备案,并提交家长签字(知情同意书)以及用人单位接收实习证明,完成请假流程后,方可离校实习;实习结束后,及时返校并进行销假。如遇实习期限变更,应至少提前3天报告学院团委进行审批。

3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应该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纪律,服从实习单位管理。对在毕业实习期间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多方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者,按照《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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